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招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提出招标申请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出资格预审公告。经预审合格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勘察现场
为使投标单位获取关于施工现场的必要信息,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单位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招标文件发
招标文件发放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或被邀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
接受投标书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答疑会
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答疑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后,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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