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四周岁涉嫌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未成年犯罪,一般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一、未成年涉嫌贩毒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从宽处理的原则。
法院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4、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二、未成年涉嫌贩毒必须取保候审吗?
不是,贩毒案件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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