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划分及标准依据
时间:2023-07-05 17:54:49 44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水曲柳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吗

一、水曲柳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吗

1、水曲柳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具体规定如下:

(1)水曲柳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对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移植;

(2)水曲柳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砍伐五棵,属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3)国家支持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具有特殊价值的野生植物资源予以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毁坏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占用和破坏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总数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破坏其他林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前两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和破坏前两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达到相应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项总数达到规定数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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