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需要核准名称、提交资料、准予设立、领取执照等流程。且申请设立公司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公司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
一、开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全文6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