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国有企业渎职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国有企业渎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三、妨害清算罪是自诉案件吗
公司、企业解散或破产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企业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同时,公司、企业财产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公司债务;股东分配。因此,只要公司、企业违反上述规定,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录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的,必然侵犯国家对公司、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权人、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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