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侵犯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其行为严重,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的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撤回遗嘱的情节严重。
篡改遗嘱一定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吗
篡改遗嘱并不必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继承权。“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篡改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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