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一、开发商的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特定房产进行特定交易的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签订的认购协议如果具备商品房买卖的基本要件,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凑不齐首付要退定金吗?
这种情况算违约,不退定金。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如果需要买房的人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需要买房的人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内容而导致无法签约的,可以视为违约,所以这种情况退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的人而导致购房者不能正式签约,要付双倍定金给购买者。2.若开发商没有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一些原因造成的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的,开发商要将购房者所交定金返还,同时还要承担给购房者所造成的损失。3.若双方只是在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没办法达成一致,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导致签约不成的,同时双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将所有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4.若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内容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致使双方无法将内容达成一致,这样的原因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也应将所有定金返回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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