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金额超过一万元以上,并且是恶意透支的,才会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但是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逾期不还会坐牢?
一般的欠款纠纷不会承担刑事责任,透支信用卡不还为什么会被判刑呢?这里涉及到的一个罪名是信用卡诈骗罪,即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恶意透支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因此,透支信用卡超过一定的限额,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偿还,经银行催收仍不还就构成了犯罪。
《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由此看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透支的信用卡金额至少要达到“数额较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数额应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之间。因此,恶意透支信用卡1万元以上,逾期不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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