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云港市行驶证怎么办理
1、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
3、审查
4、制证
5、颁发
二、连云港行驶证办理条件
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
三、办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证明
四、办理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浦开发区金桥路10号市车管分中心
五、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规章】《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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