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费风险因素:
一、工程性质及总造价;
二、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
三、施工期限;
四、自然地理条件;
5、承包商和其他工程关系方的信用、技术水平和经验;
六、损失记录;
7、保障范围;
8、最大损失的可能性;
9、免赔额;
十、特殊危险赔偿限额;
11、市场情况。
确定工程保险费率的风险因素
1、工程的性质和总造价
2、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包括施工方法和建筑高度等
3、施工期限,包括施工期的长短和季节、试车期的长短、保证期长短及责任范围
4、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及发生巨灾的可能性
5、承包商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技术水平和经验,是否从事过类似工程,对施工组织的水平和现场安全管理的能力,以及以往承包工程的损失记录
6、同类工程以往的损失记录
7、被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保障范围,包括特殊风险扩展及其危险性大小
8、最大可能损失程度
9、每次事故免赔额的设定
10、特种危险赔偿限额的设定
11、如果工程的保险金额巨大,必须对外进行分保时,则还应考虑有关分保市场的行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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