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电动车在超市停车场丢失,由谁来负责赔偿损失?
我朋友刚买了一辆电动车,到了超市的时候将其存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后发生了丢失事件,而且报案后现在都没有一点消息。我想去法院起诉超市的停车场,请问律师电动车丢失赔偿如何?
解答:
虽然停车场是免费开放给你停车,但是你是在超市消费,所以你与超市间接成立了有偿服务,你将电动车寄存在超市停车场处,应视为双方的保管合同成立,超市人员就负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电动车丢失,造成你经济受损,对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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