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无力偿还会被拘留吗
欠债无力偿还不会被拘留。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征得债权人同意或者根据法院的裁决对债务进行分期偿还。无力偿还债务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被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款法律规定的利息最高是多少
欠款法律规定的利息最高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该范畴,如果超过的,超过的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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