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补领婚姻登记证[B11000_03]
办理对象
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与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及港澳台居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是
材料预审天数
0天
受理方式
即办件
办理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2、当事人遗失、损坏婚姻登记证的。
申请人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法限天数
0天
承诺天数
0天
办理依据
备注信息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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