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姐卖淫被拘留了,还会被以前的事再处罚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当然如果确实是小姐自己私下卖淫的,负责人应该无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
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监督公安依法办案,家属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是涉嫌什么罪名为他委托辩护律师跟进案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为他代为申诉,控告:应该是涉嫌容留卖淫罪或者其他罪名,会见他本人为他提供法律帮助,解释法律,防止刑讯逼供,如果是组织卖淫就严重了。
案底指的是刑事犯罪记录,而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卖淫被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的追诉期是多久?
治安违法行灾为处罚的期限是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随时沟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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