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量刑情节
时间:2023-03-19 14:33:25 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量刑情节即为影响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大小的犯罪情节,很多罪名均有犯罪情节的规定,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虚假宣传怎么罚

虚假宣传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受到工商行政部门的处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二、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什么

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与广告虚假宣传无关的人。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如下:

1.广告主。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2.广告经营者。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3.广告发布者。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三、虚假宣传的处罚是什么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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