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基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律对继承人、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制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
法定继承权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5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