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是对《刑事判决书公开规定》的改写,指出一般情况下只有四种情况可以公开刑事判决书,包括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未成年人犯罪;调解结案或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涉及国家秘密等。
以下是对《刑事判决书公开规定》的改写:
一般情况下,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判决书可以公开:
1.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2.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4.涉及国家秘密的等。
【 核 心 规 定 】 刑 事 判 决 书 公 开 范 围 有 哪 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因此,刑事判决书公开范围包括在法定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公开宣告判决,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判决书公开范围包括在法定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公开宣告判决,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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