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拆迁补偿价格与实际不符的方式是: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纠纷怎么提起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什么
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1、申请。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屋的承租人提出了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相关资料。2、审理。在裁决的过程中,裁决机关会先听取双方的陈述,明白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并询问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3、文书送达。送达的裁决文书有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要有送达回证。送达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4、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要按照裁决方案去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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