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第二次诉讼离婚,如果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判离;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二次诉讼一次可以判离吗
二次离婚诉讼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同样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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