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口袋户口”也就是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如果在外固定居住满一年的,由该地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又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和户籍迁出超过一年又不落户,也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被告诉讼离婚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身份关系的诉讼。
一、离婚是否要回当地办理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理。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视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而定。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到夫妻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诉讼离婚的,原告可以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异地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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