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是商品房在交易过程中,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由房管局出具的用于抵押给银行放贷的一种产权证明的抵押凭证。银行在收到他项权抵押后,才能向按揭人放贷,同时该房屋的产权也就低压给了银行,房产证的原件发到产权人手里,但是此时的房产证只能证明你是该套房的合法产权人,暂时没有交易和处置的权利。
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对于已经办妥房产抵押的住房贷款,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借款人可以拿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撤消手续。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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