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二、办事流程:
工作步骤
1、到车管所领取考试通知书
2、在考训场进行培训、考试
3、通过考试后,到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提示: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3、办事地点:
市车管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全文4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