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在继续实施市区低收入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办法》将该项惠民工程向县域延伸,县(市)城关镇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同时,市属城区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可享受政府购买的1小时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费标准为每小时20元。此外,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办法》还明确,合肥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实现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积极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保。保费、赔付标准按照省招标结果执行。,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基础上,合肥市将把公办养老机构评估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体系,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全方位评估。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重,高龄人口也越来越多。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无法真正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尤其是高龄老人,在生活、医疗等方面需求更大。针对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国已有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高龄津贴政策,及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近年来,合肥市人口的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不断加快,呈现出总量大、速度快、不平衡、基础弱等鲜明特征,形势十分严峻。”合肥市民政局局长张-炜介绍说。
1999年,合肥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突破户籍总人口的10%,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为全省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之一。
截至底,合肥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6.3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56%,高于全省2.25个百分点。其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87.03万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8.35万人,百岁老人为369人。
四县一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0万人,市属城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56.38万人。全市失能失智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8%,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约为49%,预计到“十三五”末,合肥市老年人口将占户籍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0%。
高龄津贴
对于80周岁以上的老人,北京、天津、河北、安徽、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已经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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