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本罪属行为犯。对于擅自行为,只要行为人出于非法销售目的将制造行为实施完毕即构成本罪既遂,至于是否已将制造的枪支销售出去则无任何影响。当然,制造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尚未完成。如果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应根据情况构成未遂或暂停。对于销售行为,枪支必须出售才能构成既遂,否则应以未遂或暂停处理。二、本罪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本罪是特殊主体,只有依法指定为制造、销售枪支的单位才能构成;后者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主体有资格制造或销售枪支,但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是违法的;后罪主体没有资格制造或销售枪支,主体本身构成非法。(2)本罪必须具有非法销售的目的;后者无论是为了销售还是为了自用,都不影响其成立。(3)本罪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九种法定形式之一,否则不能构成其罪;后者在客观上没有限制。
违规制造枪支罪判几年
1、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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