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屋申报登记需要提交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装修申请表;房屋使用人应提交租赁合同和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外立面装饰、装修应提交规划许可证。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等;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管理的房屋,可由代理人申请,代理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5、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6、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7、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有关单位或者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房屋租赁凭证需延期要怎么办理
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外,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一、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二、《房屋所有权证》。三、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委托代管的房屋,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一般可由原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认可。已知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书。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和文件进行审核,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三、房屋出租要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房屋不能出租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对于广大承租者来说,租房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房屋的情况,以下九种房屋坚决不能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没有所有权证,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此类房屋的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是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类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产权不明会导致房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障。
(五)是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建设规划手续不齐,随时可能受到执法监督。
(六)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此类房屋会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七)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此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如果要租赁,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八)是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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