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况如下:
1、申请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前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
2、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
3、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判通知书,不参加口头审判的,视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等等。
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哪些
1、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如下: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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