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得一套住房铤而走险犯法
昨日,被控挪用1560万元公款的某银行女会计戚丽华在市一中院受审。检察机关的指控表明,戚丽华于1998年至1999年期间挪用公款,去年12月才东窗事发。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8年12月,某银行江北支行五里店分理处会计股股长戚丽华经人介绍,认识了重庆东方空中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空客公司)老板刘明忠。由于东方空客公司资金紧张,刘明忠提出请戚丽华帮忙,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她一套房子。
当年12月,重庆友诚电器有限公司在戚丽华所在的分理处开设定期存款账户,存入420万元。当天,戚丽华在柜员处将友诚公司420万元的本票进账单取出,自行虚假填了一张金额为410万元、收款人为东方空客公司的虚假本票进账单,将友诚公司的这张420万元的本票进账单替换。随后,戚丽华将410万元虚假的进账单拿给柜员和复核人员审核,戚丽华也作为会计负责人复核盖章。之后,戚丽华将这笔款项划到东方空客公司账上。
无独有偶。公诉机关还指控,1996年8月,重庆市公路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公运公司)与东方空客公司下属的重庆合丰房地产公司合作建设东方大厦。1999年5月,刘明忠为解决工程资金问题,希望公运公司将钱存入戚丽华所在银行。公运公司负责人觉得钱存哪个银行都一样,最终答应了刘明忠的要求。其后,戚丽华采取换取友诚公司存款一样的方法,将公运公司的存款转出1150万元,划到东方空客公司账户上。
据介绍,按照规定,公运公司对账人员每季度都要到银行去对账,戚丽华称其是大客户,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公运公司就相信了,这才导致戚丽华有了可乘之机。
值得庆幸的是,2003年11月,公运公司1150万元存款回到该公司账户上。然而,重庆友诚电器有限公司那笔410万元的款项,至今没有归还到银行。
昨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涉案当事人原友诚公司董事长陈某。陈某称,友诚公司正在和银行打官司。因为原友诚公司正在清算,所以银行在庭审中对他作为原公司董事长,是否还有权代表友诚公司起诉提出了质疑,法院目前正在对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陈某表示,自己在银行存钱后不久就到外地发展去了,2005年回渝后去银行查账,才发现几百万元的存款不见了。银行觉得问题严重,向警方报案。去年12月,戚丽华被警方抓获。
昨日法庭上,戚丽华很是后悔,称自己每天如坐针毡。不过她只承认挪用了410万元存款,而对另外1150万元予以否认。戚丽华的辩护律师认为,戚丽华不上班时,会把私章交给他人使用,“不排除有人冒盖私章。”
据知情者透露,当初刘明忠向戚丽华承诺的住房,因为刘明忠的死亡,并没有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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