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有依据是可以复议的。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已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的期限内犯新罪或者是发现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的罪没有予以判决的,应该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是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撤销缓刑是走审判监督程序吗
撤销缓刑走的不是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缓刑走的是普通的司法程序,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判决行为进行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上述情形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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