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吗
可以的,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投保人和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话,不需要你的同意,你的父母可以为你投保人身保险;如果你是成年人的话,需要你书面同意。
二、保险合同可以转让吗
保险合同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具体能否转让需要看保险公司是否同意转让,因为不同的保险公司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被保险人想要进行保险合同转让,需要事先询问保险公司,在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后才能转让。保险合同转让需要同时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修改后,保险合同才算完成转让。
三、保险合同可以代签吗
不可以。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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