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二、强迫卖血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强迫卖血罪的主体要件:
强迫卖血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法律规定,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
全文5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