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不言而喻,只限用于住房属于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这笔资金国家会进行调配、安排,由银行贷款发放给个人这样就形成了公积金贷款。那么如何使用公积金买房呢?
一、贷款的咨询:
申请人进行贷款咨询时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借款,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填写按要求,提交受托银行资料时一同上交。
二、申请的提交: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根据贷款银行要求的提交。
三、贷款的受理、银行的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并且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打印并查询,审核夫妻双方房贷情况、个人信用情况;
3.对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是由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进行查询的;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并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额度;
5.初审是在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如果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其原因。
四、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之后受托银行与借款购房人、申请人进行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且填写与相关房产抵押登记等贷款资料。
五、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要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受委托银行复审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
六、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终审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终审通过后经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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