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随时都可以办理保外就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什么情况可以保外就医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对累犯、惯犯、的罪犯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6、罪犯所患疾病或伤残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二)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罪恶民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群众不同意的;
2、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高血压”不属于“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范畴?,因此不能保外就医。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如果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身患高血压的话,由于该疾病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因此是不会获得保外就医的批准。
《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以下情况准予保外就医的情况:1、有严重疾病需要狱外治疗的;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况: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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