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杀人和杀人者谁在共同杀人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谁就判的更重。教唆杀人和杀人者形成的共同犯罪中,教唆者可能起主要作用,也可能起次要或辅助作用,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但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杀人的量刑应当如何判
教唆杀人的量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教唆他人故意杀人的,无论是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发挥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发挥次要作用的,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教唆不满18岁的人故意杀人,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对选择不满18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不仅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而且表明教唆行为本身具有腐蚀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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