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拒绝收房的详细解释
时间:2023-07-07 19:43:14 14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法律规定与实务情形,律师认为,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一)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四)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五)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六)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上述情形中,前三种是出卖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出卖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这才是对抗出卖人交付的正当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不缴纳物业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没有合理理由的,应当尽快缴纳。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是存在不缴纳物业费的正当理由的,这些情形包括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拒交以及物业公司对方当事人没有尽到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尽到的责任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收房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新时间:2024-07-11 11:45:15
查看收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收房 最新知识
针对合法拒绝收房的详细解释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合法拒绝收房的详细解释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