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主城区内划分的临时停车位都属于交警支队管。
一、物业有权利出租人防车位吗
地下人防车位物业没有权出租。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体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
二、小区的地上车位所有权归谁
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即全体区分所有人的代表机构)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三、路边停车不缴费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路边临时停车车位是要收费的。并且由行政事业单位代收,全额上缴财政。如果不交的话年审会通不过。并且要自己拿车架号到本省的交通网查,违章停车都有记录的,如果交了罚单记录一般3天后会消除。
全文5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