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生效要素:手印是否为必备条件?
时间:2023-07-10 08:12:01 2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效。借条上只要有签字,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首先,如果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则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成立;其次,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字、盖章的,则借贷合同自在后一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所以自然人是否签字是影响合同成立的关键,在签字存在的情况下,手印并非必要。但是在当事人不会或者不能书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按手印的方式,此时按手印与签字有同样的效力。

续签借条和原借条一样有效吗

那就要看新旧借条之间的关系了。

新欠条如果是仅仅是旧欠条的补充条款或者是增加条款,那么原条款还是合法有效的,各方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新欠条如果是对旧欠条的替代,那么就是旧欠条失效,新欠条生效。

如果旧欠条还生效,那么担保人就在旧欠条的约定范围内,继续有效。

如果旧欠条无效了,那么担保人没有在新欠条签字,自然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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