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制《文山州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及审批表及《房地产抵押承诺书等有关表格。
2、中心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担保情况进行审查。
3、经审查准予贷款的,及时向受委托银行发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及有关资料。
4、受委托银行收到中心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后,对借款人条件、保证人资格、抵(质)押物等进行再次审查核实,对无异议的及时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或《个人住房借款保证合同,对有异议的及时反馈借款人和中心。
5、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并进行公证后,受委托银行填制《贷款指标通知书或《借款借据,同时划转款项,并将划款凭证中心联送中心记账。
全文3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