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科技发展概况
时间:2023-06-08 17:11:29 30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2004年5月1日,捷克顺利实现加入欧盟的方略,成为欧盟一员,迎来了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年。为兑现入盟承诺,捷克政府在科技和创新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稳妥的政策措施,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努力提高科技与经济竞争力,促进社会凝聚。第二季度捷克经济增长为4.1%,其中工业增长为8.1%,是近3年来经济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预计全年经济增长在3.9%左右。当前捷克社会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在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排名名列第40位。

一、科技领域的重大政策动向

欧盟的里斯本战略和巴塞罗那目标是影响捷克国家政策的最重要的外部因素。2004年初捷克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家科技政策(2004~2008年)和国家创新战略,作为实施欧盟里斯本战略和巴塞罗那目标的主要政策措施。同时,捷克政府也提出了捷克实施《投资研究:欧洲行动计划》,以确保在科技领域与欧盟的科技政策保持一致。实施计划的主要政策措施都在国家科技政策中得到体现。

(一)国家科技政策(2004~2008年)

捷克国家科技政策阐明国家与科技的关系,要求政府各部门、科研组织和各地区把政府提出的原则作为制定各自的科技政策和采取有关措施的基本依据。

捷克确认实施里斯本战略和巴塞罗那目标最困难的一点是实现到2010年研究开发经费占GDP3%,其中来自公共财政即国家的投入要达到1%的目标。目前捷克正在实施公共财政改革,国家科技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维持现有的公共科研支出的水平上,根据巴塞罗那目标,确定捷克科技的战略目标。

国家科技政策规定2006年实施国家研究计划(II),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在进行中。5个优先领域是:人力资源、国际科技合作、地区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的应用、研究的评估。5个项目主题是:面向未来的安全可靠的能源、信息与知识社会、生活质量与安全、新材料与技术、社会与经济领域的需要。评估在科技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策对国家研究与开发政策的实施、计划与项目、研究机构与个人等方面的评估作出了原则规定。人力资源、国际科技合作和科研成果的应用也得到了强调,特别是科技成果的应用方面,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对新创立的科技型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创造更加友好的创业环境,扩大企业孵化器的数量,引入专门的教育项目培养科研系统的商业活动能力,设立机构为从科研机构分离出来的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等。

捷克国家科技政策强调要有更有效的实施战略工具。主要战略工具是对科研提供经费支持,政策提出公共财政支出的科研经费2005年要达到GDP的0.59%,2006年达到0.60%。另一个主要战略工具是创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法律环境,调整科技系统的结构和地方科研体系,加强公众对科技的理解,提高研究机构、组织和个人的科研道德水平,在某些敏感领域,如人胚胎克隆和干细胞研究等,进行专门立法和设立专门的道德委员会。政策强调要为现代科技的发展提供现代化的科研条件,即加强科技信息系统和技术基础设施,包括大型仪器设备和服务设施的建设。

(二)国家创新战略

2004年3月24日捷克政府批准了国家创新战略。随后,政府还将在2005年3月制定国家创新政策。

捷克国家创新战略提出的建立和管理国家创新系统的战略计划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工具。直接的工具包括立法、财政、组织、政治和方法及过程。间接工具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国际合作等。

捷克国家创新战略提出的措施有:把创新、科技和教育作为政府的优先工作,制定2005~2008年国家创新政策并修改相关的法律,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促进新技术公司的创立和一般商业活动,特别是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二、重大科技计划

从2004年开始,捷克实施2004~2009年国家研究计划。它是根据政府2002年批准的国家定向研究计划,在征询政府各部和科技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后提出的,即实施国家研究计划II期,自2004年开始至2009年结束,原定向研究计划于2005年结束,其中留有一定的过渡期以保证某些长期研究项目的连续性。

国家研究计划的基本目标是:

(1)提高科研的绩效从而增加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集中经费和科研能力于少数经选择的优先项目的研究,这些项目的研究成果应该具有公共重要性,而且它要有令人满意的应用条件和前提。

(2)利用各种国际科技合作的机会,更新和发展捷克的研究能力。

(3)加强和发展科学技术与公众的联系,消除公众对科技的疑虑。

(4)提高科研水平和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

国家研究计划由5个主题项目和3个跨主题项目组成,在主题项目下再分子项目,各子项目都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公共投标者直接向对应的子项目的主管部门投标。国家研究计划的总体协调工作由教育青年体部负责,为此该部成立了一个国家研究计划理事会,作为该部的咨询机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同时在有关各部和科学院成立了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主题或跨主题及其子项目的管理和资助,并负责与研究承担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三、科技发展动态

随着近年来捷克开始注重应用研究,在材料、信息和医药等传统优势领域取得了一些成果,专利申请呈上升趋势,在基础研究方面则保持了平稳的发展。

(1)2004年捷克最突出的科技成果是利贝雷茨技术大学与爱勒马可(ELMARCO)公司合作研制的纳米纤维纺丝机“纳米蜘蛛”。据称该机是世界上首台纳米纤维纺丝机,可大规模低成本生产纳米纤维材料,市场前景看好。

(2)信息技术领域在图像处理和语音识别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布拉格捷克技术大学的研究人员推出了一款可用眼睛控制电脑的廉价操作系统MEMREC。该系统主要适用于无法用手操作的伤残人员,还可用于医学检查,它可以清晰地记录眼睛活动情况,从而检测中央神经系统的病变,其质量高于价格高昂的同类进口设备。另外,捷克科学家经过10余年研究,最近研制出能够听写捷克语的电脑,这给残疾人和电脑文字输入者带来福音。

(3)在生物医药领域,捷克科学家研制出一种抗乳腺癌新药,目前正在进行临床实验。这种药可以提供针对性的抗癌治疗,只杀死癌细胞而不伤及健康细胞,同时也不会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

(4)在空间领域,布尔诺技术大学研制出一款新的卫星部件,准备安放在2005年发射升空的Phase3E空间卫星上。该校还为国际空间站设计生产了一款专门的接受器,用于与国际空间站的通信和控制,该校是8个控制中心之一。

四、国际科技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是捷克长期坚持的方针,联合研究和参与国际多边合作项目是捷克国际科技合作的主要方式。

捷克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是参与欧盟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目前开展合作的项目主要有:欧洲研究与创新区,欧盟框架项目和欧洲原子能计划,欧洲科研合作(COST)、尤里卡计划(EUREKA)、北约的科研合作项目以及与欧洲空间局的合作项目。其他多边合作包括与俄罗斯的合作项目(INTAS)、欧洲分子生物学会议(EMBC)项目、经合组织(OECD)的合作、粒子物理(CERN)和核能(SUJVDbna)的合作、中欧合作(CEI)以及和维谢格纳德集团的科技合作。双边合作最重要的国家包括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墨西哥、希腊、斯洛文尼亚、西班牙、韩国、斯洛伐克、中国、匈牙利和波兰。(《国际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5·》,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加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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