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到公安机关。公安一般不会主动解除,等到社区戒毒的三年期限已满后,当事人主动联系当时签署社区戒毒协议的民警,或者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取消社区戒毒。派出所开始上报材料,逐步取消管控的,最终是国家禁毒委取消,需要3到6个月左右时间才能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取消成功之后,当事人在某些场合中出示身份证,公安机关就不会对其进行检测了。
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毒品成分检测。吸毒人员的吸毒记录是不能取消的,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从而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派出所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吸毒动态管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但可以申请取消。吸毒史动态管控就是对有吸毒历史的人进行的一种后期的监控,时间一般是3年。曾经的吸毒记录虽然无法从动态管控系统中删除,但吸毒人员可以根据规定完成社区戒毒、社会康复、社会帮教等,完成后系统可以将其转为关注对象,这样就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了。社会戒毒期间从最后一次戒毒措施结束后起算。社会戒毒期间公安机关没有发现其复吸,满三年之后,可以请派出所开具三年以上的戒毒证明,之后再去禁毒部门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自动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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