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需要在一个月内办结,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院起诉民事案件一般多久开庭
法院起诉民事案件的,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开庭,一般是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开庭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对于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对开庭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开庭时间,在开庭时间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然后诉讼参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参加庭审的,正常来说,对于简单的案件,是比较快开庭的,对于复杂的案件,开庭的时间是比较迟的,毕竟复杂的案件,开庭前的准备是比较久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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