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公积金怎么封存
1、到管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申请。
二、扬州公积金封存条件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三、扬州公积金封存办理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53。
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1-8号窗口。
四、扬州公积金封存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全文4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