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引起火灾,如果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放火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萧山一男子朝楼下扔烟头引起火灾,失火罪的认定标准
6月23日12时许,萧山蜀山派出所接辖区某小区物业报警,称一住户阳台上晒着的棉被突然起火,风比较大,已经波及其他住户,急需救援灭火。
接警后,值班所领导田丰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周金成带队赶往现场,联动消防和周边警力一同处置。所幸,物业工作人员前期处理及时,快处警力赶到现场后,火势迅速得到控制,未造成更大损失。
事发时余小姐人在外面,如果不是物业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等余小姐赶回家中,一床棉几乎已被全部烧毁,旁边邻居的墙壁、栏杆等也被熏黑。
民警根据天气情况和周边环境初步判断,排除了自燃的可能性,这与随后消防救援大队的初步勘查结果不谋而合,起火原因为外来火种引燃室外晾衣架上的可燃物。根据多年侦查工作经验,判断极有可能是楼上抛下的烟头引燃了棉被。随即指令合成作战队员前往调取查看相关监控,并同步开展楼上住户逐户走访排查。
针对商住楼宇易发生高空抛物行为的特点,在管区民警任水灿积极协调下,该楼宇前期已安装高空抛物监控,关键时候正好派上用场。经走访了解,当时该房间内是中介带着几名客户在看房。通过排查,民警发现看房人员翟某有重大嫌疑。
翟某,21岁,浙江三门人。刚来萧山打工不久的他事发时正由中介人员带领在看租房,期间忍不住烟瘾,到阳台抽了根烟,没有掐灭就将烟屁股随手扔下阳台。对于险些酿成大祸,翟某后悔不已,称自己年轻不懂法,希望公关机关宽大处理。目前,翟某因过失引起火灾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对于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造成的火灾,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提及,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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