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定,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车祸发生时,对方当场死亡,一般车主逃逸会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罪名。此时还可以根据车主的主观心态进一步对行为划分。
1、如果车主持故意心态制造车祸,从而导致对方当场死亡后逃逸的,应最后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或者和交通肇事罪并罚。
2、如果如果车主是由于过失导致了车祸的发生,逃逸时并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将会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据规定,处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量刑。
(二)车祸发生后,受害人生命垂危,因为车主的逃逸行为所以最终死亡,此时车主的行为触犯了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罪名。对于生命垂危甚至可能因此死亡的受害者,车主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采取放之任之的态度,使受害者失去了被救助的机会,因此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三)车祸发生后,受害人生命垂危,在车主逃逸后不久便死亡,如果有证据证明即使车主当时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那么不能将车主的行为定性为逃逸后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怎么判
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具有如下规定:
1、如果是当场死亡,死亡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不是当场死亡是因逃逸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属于逃逸致人死亡,就要判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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