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盗窃检察院不起诉会怎么处理
时间:2023-06-20 08:45:56 1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盗窃犯罪属于刑法规制范畴,不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私法自治。即使被害人书面谅解,检察机关也要提起公诉,移送法院定罪量刑。但是盗窃罪也有不起诉的情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五)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抢夺罪罪犯能撤销案件吗

抢夺罪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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