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立案规定为:
1、行为人实施了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2、此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二、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实施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2、此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就应当被立案追诉。
三、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怎么处罚?
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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