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事件据知情人透露,不雅视频在网上大量流传后,视频中的两名当事人随即向北京警方报案。随着视频流传范围越来越大,疑似两名当事人的社交媒体账号、当事人的真实姓名身份等信息大量被网民“人肉”出来,甚至传出女性当事人跳楼自杀等假消息。
拍摄视频的两名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北京警方表示,对于视频中两名当事人,警方正在进一步处理。
不是所有转发的行为都要按照刑事犯罪来处理。是否只是因为好奇心,还是确实怀有主观恶意要把它传播到别的地方,让更多人知道,给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在刑事处罚上应该持谨慎的态度。对于普通的传播者,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同时,对于拍摄视频的两名当事人,法律专家认为,从目前警方公布的情况看,两人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不够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他们的行为是发生在试衣间这种公共场所,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网民的“人肉搜索”行为,法律专家指出,这起事件中通过网络公开当事人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存在用“黑客”手段等非法方法获取当事人信息等行为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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