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对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通常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因为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人民法院首先是会先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通常都不会准许离婚。第一次判决书生效的6个月后,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在人民法院判离的可能就会提高。
起诉离婚对方拒绝传票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拒绝传票的办法: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代为送达等方式送达传票。在法定的开庭时间内,当事人仍未出席庭审的,人民法院应当缺席判决。若为原告缺席,被告提出反诉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但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经法院许可不出庭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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