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交申请的材料:需要提供具体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常住地址以及联系电话。复查申请的事由:说明因什么事导致的何种结果,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最后提出复查要求。此致某某某单位申请人签名。
再次提交申请的人:请提供您的具体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常住地址以及联系电话。
复查申请的事由:说明因什么事导致的何种结果,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最后提出复查要求。
此致
某某某单位
申请人:
日期
怎 样 写 复 查 申 请 书 ?
尊敬的政府相关部门:
我们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了您们发布的《关于廉租房申请、审查、公示、批准、合同签订、租费交纳等政策及相关文书范本的通知》,为解决公司员工住房问题,特向政府申请廉租房保障。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且在北京市连续工作满18年;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且在北京市连续工作满18年;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没有自有住房,也没有承租公租房;
4. 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且在申请的家庭中收入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请尽快安排审查,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我单位。谢谢!
此致
敬礼!
尊敬的有关部门:
关于申请廉租房保障的问题,我们特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原申请是因为我们组织有关单位,为解决公司员工住房问题,特向政府申请廉租房保障。具体申请条件如下:1. 申请人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且在北京市连续工作满18年;申请人及其配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且在北京市连续工作满18年;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没有自有住房,也没有承租公租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且在申请的家庭中收入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过复查,我们发现原申请条件中“在北京市连续工作满18年”应改为“在北京市连续工作满24年”。因此,我们再次向政府提出此种申请。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我单位。
此致
敬礼!
某某单位申请人
《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
第四十条信访人对人民检察院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查请求。人民检察院收到复查请求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立案复查规定的应当立案复查,不符合立案复查规定的应当书面答复信访人。
第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人员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反映诉求,做到依法有序信访。对于信访人的下列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对于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在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人民检察院,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检察人员,或者非法限制检察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故意破坏信访接待场所设施,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第四十二条对于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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