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性骚扰行为的行为人,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行为定为侮辱罪;情节轻微的的可以处以治安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医疗大V被曝深夜私信性骚扰,网络性骚扰怎么定罪
针对医疗大V皮肤科医生被曝深夜私信性骚扰一事,5月7日,福建泉州市泉港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已收到相关信息,正在核实,市卫健委会同医院正对这个人进行调查,泉港区相关部门也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讨论研究。
另从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获悉,针对女性举报深夜遭医疗大V皮肤科医生林小清私信性骚扰一事,该局已介入调查。泉港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7日下午称,这个医生已经报警了,其他的等民警查了再说。
福建医科大学附一闽南医院5月7日下午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遭皮肤科医生林某清性骚扰。该院知悉后,第一时间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该医生予以停职并进行调查。如确实存在违反医德医风行为,我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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