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执行公务罪,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既遂,一般情况下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277条立案标准是怎样
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妨害公安应当进行起诉,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不予起诉。是否需要对妨害公务进行起诉主要由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的,如果犯罪事实不明显,且认罪态度较好,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不予起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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